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都有什么,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价值认定方式有:一般可根据当时市场估值进行财产的价值认定。且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等,称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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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有:
1、主体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双方;
2、客体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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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所得到的奖金、工资;经营、生产的收益及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收入,在没有约定婚后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上述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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