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驳回后转行政诉讼可以吗?

行政诉讼应由原告申请撤回。在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之前,原告都可以撤诉;或者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则由法院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行政诉讼应由原告申请撤回。在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之前,原告都可以撤诉;或者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则由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ruttsws.com/758695.html